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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提高政府规章制定质量,现将《淮安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(送审稿)》及其说明公布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。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22日之前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市司法局。提交意见建议时,请标注“规章修改建议”字样,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进一步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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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
淮安燃气管理办法起草说明.doc
淮安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(送审稿).doc
淮安市司法局
2022年6月22日